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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妇幼保健院项目土地及非住宅房屋征收动迁服务比选公告

发布:白云城投 发布时间:2024-03-18


本项目由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均禾街道办事处委托广州市白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定项目动迁服务单位。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区妇幼保健院项目土地及非住宅房屋征收动迁服务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比选人: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均禾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20-37417170

比选代理机构:广州市白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20-32789910

四、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根据广州市白云区土地开发中心的委托和初步估算,本项目的工作范围为:广州市白云区妇幼保健院项目土地及非住宅房屋征收动迁服务工作。根据《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白云区妇幼保健院项目土地及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府办〔2023〕79号),征拆用地面积约95.76亩(面积具体以《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或实际测绘成果为准),为顺利开展该项目,比选人今需对该项目用地范围的用地、建筑物及构筑物进行动迁工作。(以上建设内容和规模最终以建设管理部门和规划国土管理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二)主要工作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和国家、省、市的其他的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签订合同并开展项目动迁服务工作。

1.依据广州市白云区土地开发中心的工作委托依法依规开展组织实施项目范围内的土地征收、借地、房屋征收等工作。

2.按白云区政府批准的补偿方案组织实施土地征收、借地、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维护征地、征收、借地及被征地、被征收、被借地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征地,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国土房管部门征地预公告。根据建设项目规划用地批准文件或比选人提供的工程用地图纸和比选人的要求,负责前期摸查工作,编写调查成果报告。拟定征收补偿方案以及征地补偿合同,编制征地补偿预算,进行征地补偿谈判,协助签订征地补偿合同,同时将合同和补偿依据报比选人备案。协助办理征地结案、结算。

4.房屋征收,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比选人向国土征收部门申请办理房屋征收审批手续,办理征收决定;根据建设项目规划用地批准文件或比选人提供工程用地图纸负责前期摸查工作,办理查地籍、测绘、查户籍、房屋产权查册、征审、代管、评估;编制征收预算,进行征收补偿谈判,签订征收补偿合同,协助开展征收补偿款的支付工作。办理被征收房屋水、电、有线电视、煤气、电话、宽带网络等尾数清结和水电表移交及销户手续,必要时代缴相关费用。

5.协助办理征地、借地、房屋征收公证事务,调解征地、借地、房屋征收中出现的各类民事纠纷,应对处理征地、借地、房屋征收工程引发的诉讼及信访,并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

6.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监管相关工作,定期在项目现场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在搬迁清场、拆卸等阶段督促检查各参建单位及个人落实水、电、燃气、器械等安全生产工作。

7.协助办理征地、借地后村民社保和留用地落地手续,及比选人要求的广州市白云区妇幼保健院项目土地及非住宅房屋征收动迁服务方面的其他工作。

8.按照政府审核部门的要求编制和送审征地、借地、房屋征收等结算,提供符合结算要求的支持资料,配合政府审核部门的结算审核及审计工作。

9.按比选人要求的时间及时完成动迁服务各项工作及档案资料(含声像资料、电子档案资料等)移交。

(三)最高限价:暂定为90.00万元。

(四)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形式,包含但不限于动迁人员工资、社保、补贴、加班费,开展征地拆迁服务工作涉及的一切办公设备、资料整理等费用、利润、税金、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的总和。参选人报价时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比选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

(五)服务期要求: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比选人与广州市白云区土地开发中心签订的工作委托合同要求工作完成结案结算的结束时间。

五、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参选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单位)近两年(即从2021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存在财产被查封、冻结或者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被取消投标资格处在执行期内的情形(提供承诺书)。

3、允许参选人组成联合体进行报价,参选人组成联合体,应确认一个牵头单位,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由2家组成,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详见附件3),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报价。联合体报价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外,报价文件封面及其他内容格式落款中的“参选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必须要联合体各方按要求进行签字及盖章(具体以格式内的盖章及签字要求为准)外,其余须参选人盖章或签字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签字、盖章即可。

4、参选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单位)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即从2021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六、发布比选公告、递交参选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一)发布比选公告时间(含本日):2024年03月18日至2024年03月22日。

注:本比选公告、修改、补充均在广州市白云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byct.cn/TradingInformation/)发布。

(二)符合资格的参选人应在2024年03月18日至2024年03月22日(上午9:00-11:30、14:00-17:00)通过电汇方式获取比选文件。在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内将参选登记申请表(word版及签署后的PDF版)发至广州市白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邮箱:byjsht2020@163.com。

(三)递交参选文件起始时间:2024年03月29日10时00分;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9日10时30分。递交地点: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88号白云城投总部大厦C座8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参选文件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四)开启参选文件和唱价时间:2024年03月29日10时30分。

(五)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与开启参选文件和唱价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比选过程中发布的相关信息。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后,开启参选文件和唱价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参选信息仍以原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七、异议受理:若参选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比选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均禾街道办事处、广州市白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37417170、020-32789910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新石路99号、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88号白云城投总部大厦C座8楼

 

 

附件:参选登记申请表.docx


 

比选人: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均禾街道办事处

比选代理机构:广州市白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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