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perty Leasing
广州设计之都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称招商方)就“广州设计之都黄边村村属权益地块开发项目” 黄边北路150号之一1504b室招租公示单元办公项目(以下称招商项目)的经营管理权,先通过公开的市场方式进行招商,成功招商后招商方与我司签订《广州房屋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合作方承包经营招商项目6年。具体招商方案如下:
一、招商方
广州设计之都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二、招商项目情况
(一)“广州设计之都黄边村村属权益地块开发项目”建设用地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核,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并予以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规划资源地证(2019)388号〕。项目位于白云区鹤龙街黄边村,北至黄边北路,东至空港大道;项目用地单位为“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黄边经济联合社”。该项目由招商方负责开发建设,建成后招商方依法享有经营管理权40年。
(二)招商项目位于“广州设计之都黄边村村属权益地块开发项目” 黄边北路150号之一1504b室招租公示单元商铺,建筑面积约253.8平方米,具体详见招商方提供的《规划总平面图》(附件1)。
(三)招商项目现可交付使用。
三、意向合作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合作方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二)意向合作方的经营范围须包含:服务业。
(三)意向合作方已与招商方签订《广州设计之都写字楼租赁合作备忘录》并已支付租赁保证金。
四、招商合作条件
(一)招商方同意合作方在招商项目交付后对外经营。
(二)合作方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与招商方签订相关合同。
(三)招商项目租赁期限为6年,租赁期限自标的物业交付之日起算,若招商方未能按约定的日期交付招商项目,则租赁期限相应顺延。
(四)租金自招商项目装修期结束次日起算,租赁期限内,租金(含税)从计租日起,每三年递增10%(含本数)。
(五)招商项目须经营办公及商务功能类业务,合作方在其经营范围内,全面负责经营场所的经营活动。其经营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的规定,不得擅自改变经营场所的经营用途。
(六)在经营管理期内,合作方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白云区适用于招商项目的相关规定),原则上该物业须为企业自用,未经招商方书面同意,合作方不得将招商项目转租、分租给第三方,否则,招商方将无条件收回招商项目的经营管理权。
五、交易底价
首年每月每平方米租金(含税)12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元整)。
六、商务谈判
(一)信息公告期间,我司对意向合作方的资格条件进行齐备性形式审查,并向符合“意向合作方资格条件”的意向合作方发出商务谈判邀请。
(二)我司组织招商方与符合“意向合作方资格条件”的意向合作方进行商务谈判。商务谈判结束后,招商方将商务谈判结果公示。
七、招商方式
招商方根据商务谈判成功的意向合作方情况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本招商项目合作方:
1、若商务谈判成功的意向合作方为两家或以上时,我司将采取现场举牌报价报价方式,在不低于交易底价的前提下,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合作方。若所有意向方的报价均未达到交易底价的,由招商方收回招商项目重新招商。
2、若商务谈判成功的意向合作方只有1家时,我司将采取协议签约,意向方应按要求向白云产权公司提交有效报价文件,报价在不低于交易底价时,确定该意向合作方为合作方,合作方应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八、信息公告
(一)信息公告周期:5个工作日。
(二)若公告期满后没有征集到符合“意向合作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的,可再次发布公告信息。若公告期满后征集到符合“意向合作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的,由我司根据“七、招商方式”的规定确定合作方。
(三)信息公告一经发布,不得擅自变更公告中公布的内容和条件,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信息公告内容的,由我司在原信息发布渠道进行公告,并重新计算公告期。
(四)信息公告期间,由我司负责接受意向方的报名登记。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易翔
联系方式:13416448239
“广州设计之都黄边村村属权益地块开发项目” 黄边北路150号之一1504b室项目招商方案附件.docx
广州设计之都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3日